2023-10-11 16: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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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住建委,各有關單位:
按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2004年第128号)、《關于印發(f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動态監管暫行辦法〉的通知》(建質〔2008〕12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天津市承諾制标準化智能(néng)化便利化審批制度改革五個配套辦法〉的通知》(津政辦發(fā)〔2018〕2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若幹措施〉的通知》(津政辦發(fā)〔2021〕2号)等有關規定,經(jīng)核查,天津欣茂達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等91家企業(名單詳見附件)安全生産條件不滿足要求。
依據《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天津市承諾制标準化智能(néng)化便利化審批制度改革五個配套辦法〉的通知》規定,現責令相關單位在2個月内完成(chéng)整改,并將(jiāng)整改報告報送我委。整改工作完成(chéng)前,相關單位將(jiāng)納入我委重點監管範圍并應停止從事(shì)行政許可事(shì)項的相關活動。逾期仍未達到規定要求條件的,我委將(jiāng)撤銷安全生産許可證,并將(jiāng)企業失信行爲記入誠信檔案。各單位于2023年11月28日前,將(jiāng)加蓋單位公章的整改報告(注明聯系人、聯系方式)和佐證材料,一并報送我委(郵箱tjzjwzac@126.com,聯系電話:28468950)。
附件:責令限期整改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