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3 08: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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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已有24省發(fā)布2021年版的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江蘇已發(fā)布2022年版本,其餘6省執行的是2020年版本文件。本文爲除港澳台外31個省***采購政策大盤點! 17省市區(江蘇、浙江、山東、廣東、湖北、四川、河南、北京、安徽、陝西、上海、山西、天津、黑龍江、内蒙古、青海、海南)明确400萬以下項目不用公開(kāi)招标。 ▲截至2021年11月 文末附《必須招标的工程項目規定》(***發(fā)展改革委令第16号)全文及解讀! 《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2020年版)》 (一)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除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外,各部門自行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的項目、12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招标投标法》有關規定執行。 (二)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采購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的,必須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國(guó)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1/07/content_5467214.htm 《江蘇省2022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省級、南京市和蘇州市(含所屬縣級市)貨物和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爲50萬元,其他設區市、縣級貨物和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爲3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60萬元。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人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的項目,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實行分散采購。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類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爲400萬元,采購人采購貨物、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400萬元以上的,應當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 達到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符合其他法定采購方式适用情形的,采購人可經(jīng)同級财政部門批準後(hòu)采用非公開(kāi)招标方式采購。 原文鏈接: http://czt.jiangsu.gov.cn/art/2021/8/13/art_77309_9973590.html 《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貨物、服務類項目:省級100萬元;市級50萬元;縣級30萬元。 工程類項目:省級100萬元,市級80萬元,縣級60萬元。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達到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的,應當實行公開(kāi)招标。 全省貨物和服務項目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爲:省市縣三級均爲400萬元。 建設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項目,按照國(guó)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符合非公開(kāi)招标采購方式法定适用情形的,可以采用非公開(kāi)招标采購方式,但應當在采購活動開(kāi)始前獲得設區市以上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或縣級政府批準。 原文鏈接: http://czt.zj.gov.cn/art/2021/1/15/art_1229135599_2226634.html 《山東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2021版)》 1、政府采購限額标準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與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無關的裝修、拆除、修繕工程項目,以及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400萬元)以下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均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标的工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無須采用招标方式采購,由采購人根據項目需求特點,選擇競争性談判、競争性磋商、單一來源或者定點采購等方式組織實施。 原文鏈接: http://czt.shandong.gov.cn/art/2020/10/21/art_17628_10285569.html 《廣東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2020年版)》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除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外,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下同)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招标投标法》有關規定,實行分散采購。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一)貨物和服務類 單項或批量金額40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應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 (二)工程類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4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項目200萬元以上的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項目100萬元以上的,必須招标。 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采用招标方式采購的,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招标投标法》及其實施條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購的,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 原文鏈接: http://czt.gd.gov.cn/zfcg/content/post_3066818.html 《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2021年版)》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除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外,各預算單位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達到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的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招标投标法》有關規定執行。分散采購限額标準如下: 貨物、服務類項目省級和武漢市本級爲100萬元、市州級爲60萬元、縣級爲40萬元; 工程類項目全省統一爲60萬元。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省級單項或批量采購達到400萬元以上、市縣級200萬元以上的應當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其中武漢市市本級執行省級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政府采購工程項目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www.hubei.gov.cn/zfwj/ezbf/202011/t20201106_3009204.shtml 《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2020年版)》 自2021年1月1日起(qǐ)實施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省級和成(chéng)都(dōu)市本級在50萬元、其他市本級和縣(市、區)級在3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在1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在400萬元以上的,應當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國(guó)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czt.sc.gov.cn/scczt/c102422/2020/12/29/3505957d32154bae8332601bff4869d8.shtml 《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标準(2021版)》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省級貨物或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50萬元,市縣級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指導标準爲30萬元以上;省級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100萬元,市縣級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指導标準爲60萬元以上。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省級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爲300萬元,市縣級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爲2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國(guó)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czt.fujian.gov.cn/zfxxgk/fdzdgknr/gfxwj/cgkg/202101/t20210113_5520661.htm 《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2020年版)》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省及鄭州市本級貨物、工程、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爲100萬元,市級(不含鄭州市)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爲50萬元,縣級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爲30萬元,市級(不含鄭州市)和縣級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60萬元。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預算單位采購貨物、服務項目,省級及鄭州市本級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達到400萬元以上的、市級(不含鄭州市)和縣級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的,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政府采購工程招标數額标準按照《必須招标的工程項目規定》(***發(fā)改委第16号令)執行。 原文鏈接: http://czt.henan.gov.cn/2020/09-01/1761963.html 《北京市2020-2022年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除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外,各預算單位采購貨物、服務和工程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标準時(shí),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招标投标法》有關規定,實行分散采購。 2、公開(kāi)招标限額标準 各預算單位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以下标準時(shí),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招标投标法》有關規定,采用公開(kāi)招标的方式進(jìn)行采購。 貨物和服務類:400萬元以上(含400萬元); 工程類:按照***招标投标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static/file/P020210519414093428917.pdf 《湖南省2021年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标準》 1、省級政府采購限額标準 省級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的政府采購限額标準爲:貨物項目采購預算金額50萬元以上;服務項目采購預算金額80萬元以上;工程項目采購預算金額100萬元以上。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全省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2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貨物或服務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達到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的,采購人應當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符合非公開(kāi)招标采購方式情形,需采用公開(kāi)招标以外采購方式的,采購人應當在采購活動開(kāi)始前向(xiàng)設區的市(州)以上财政部門申請批準。 原文鏈接: 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content/content.jsp?columnId=1000004488 《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省級單位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50萬元,市縣級單位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3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60萬元。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采購預算達到400萬元的,必須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國(guó)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czt.ah.gov.cn/public/content/145091271 《重慶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标準(2021年版)》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單次采購金額50萬元及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類項目,單次采購金額100萬元及以上的工程類項目,采購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實行分散采購。 屬于分散采購範圍的采購項目,采購人可自行組織采購或者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單次采購金額達到200萬元及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類采購項目應當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采購。 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達到公開(kāi)招标限額标準的,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招标投标法》及其實施條例。 原文鏈接: http://czj.cq.gov.cn/zwgk_268/fdzdgknr/zfcg/cgml/202104/t20210410_9118102.html 《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2020年版)》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除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外,各級預算單位自行或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的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招标投标法》有關規定執行。 省級預算單位的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50萬元,市縣級預算單位的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3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60萬元。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的,必須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組織實施。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國(guó)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swj.jiujiang.gov.cn/zwgk_213/glfw/zfjzcg/202110/t20211028_5281914.html 《陝西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 (2021年版) 》 1、政府采購限額标準 政府采購限額标準指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和部門集中采購 項目以内采購項目的限額标準。 工程項目,省級限額标準爲80萬元,市縣級限額标準爲60萬元。 貨物或服務項目,省級限額 标準爲50萬元,市縣級限額标準爲30萬元。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工程項目,公開(kāi)招标的數額标準爲400萬元以上。 貨物或服務項目,省級公開(kāi)招标的數額标準爲300萬元以上,市縣級爲200萬元以上。 與建築物和構築物新建、改建、擴建無關的裝修、拆除、修 繕工程,項目采購金額400萬元以上的,可以采用競争性談判、 競争性磋商或者單一來源方式進(jìn)行采購,應在采購開(kāi)始前報同級财政部門批準。 原文鏈接: http://gxt.shaanxi.gov.cn/cgzdt/63314.jhtml 《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2021年版)》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本市政府采購貨物、服務和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100萬元。 除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外,各單位自行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的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招标投标法》有關規定執行。 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金額未達到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的項目,由采購人按照相關預算支出管理規定和單位内部控制采購規程等組織實施采購。财政部門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本市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爲4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國(guó)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zfcg_9033/20200927/xxfbdf0000015988.html 《雲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2021年版)》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分散采購限額标準60萬元。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項目的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100萬元。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一)貨物和服務類 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200萬元。 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采購金額達到200萬元及以上的,應當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符合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情形或者有需要執行政府采購政策等特殊情況,拟采用公開(kāi)招标以外采購方式的,采購單位應當在采購活動開(kāi)始前,報經(jīng)主管預算單位同意後(hòu),向(xiàng)州市級及以上财政部門申請批準。 (二)工程類 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國(guó)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www.yn.gov.cn/zwgk/zcwj/yzbh/202101/t20210106_215043.html 《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2020年版)》 1、政府采購限額标準 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限額标準爲: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金額省級(含雄安新區本級)50萬元(含)以上,設區市級40萬元(含)以上,縣級30萬元(含)以上。 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采購限額标準60萬元(含)以上。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爲200萬元(含)以上。 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的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必須招标的工程項目規定》(***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huì)令第16号)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czt.hebei.gov.cn/root17/zfxx/202008/t20200818_1286924.html 自2021年11月1日起(qǐ)執行 1、調整後(hòu)的分散采購限額标準如下: 貨物、服務類項目:自治區本級爲100萬元,設區市、縣(市、區)級爲50萬元; 工程類項目:自治區本級爲100萬元,設區市、縣(市、區)級維持原标準60萬元不變。 2、調整後(hòu)的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如下: 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全區統一爲3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或者服務項目,采購金額達到300萬元以上的,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 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國(guó)務院有關規定執行。政府采購工程依法不進(jìn)行招标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規定的競争性談判、競争性磋商或者單一來源等采購方式采購。 原文鏈接: http://czt.gxzf.gov.cn/zwgk/bmwj/t10209600.shtml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除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外,采購單位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采購限額标準的項目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實行分散采購。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外、采購限額标準以下的采購項目,不适用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定,由采購單位按照本單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自行組織實施。 省級以及設縣(區)的市級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爲50萬元,縣級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爲30萬元;省級、市級和縣級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60萬元。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金額達到400萬元以上的,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達到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符合其他采購方式法定适用情形的,采購單位可依法經(jīng)财政部門批準後(hòu)變更爲非公開(kāi)招标采購方式采購。 政府采購工程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國(guó)務院以及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czt.shanxi.gov.cn/zfxxgk/fdzdgknr/zcfb/202102/t20210208_1283814.shtml 《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标準(2020年版)》 1、政府采購限額标準 政府采購限額标準市級和濱海新區爲50萬元,工程類項目爲60萬元。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貨物類、服務類項目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爲400萬元,工程類項目按照國(guó)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www.ccgp-tianjin.gov.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204979830&ver=2 《貴州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标準(2021年版)》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一)貨物和服務類。 分散采購限額标準50萬元。 各單位采購達到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的項目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二)工程類。 分散采購限額标準60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采用招标方式采購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招标投标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執行;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購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采購單位不得以化整爲零方式規避政府采購。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一)貨物和服務類。 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200萬元。 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采購金額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的,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低于200萬元的,可采用競争性談判、詢價、競争性磋商、單一來源等采購方式進(jìn)行采購。 (二)工程類。 按照***制定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标範圍和規模标準規定執行。 對(duì)于分散采購限額标準60萬元以上(含60萬元),***制定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标标準以下的政府采購工程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項目,可采用競争性談判、詢價、競争性磋商、單一來源等采購方式進(jìn)行采購。 原文鏈接: https://www.guizhou.gov.cn/zwgk/zcfg/szfwj/qfbf/202101/t20210113_70473721.html 《2021-2022年度遼甯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标準》 1、政府采購限額标準 (一)采購限額标準:貨物、服務類項目,省本級和沈陽、大連、鞍山市本級50萬元,其他市、縣(市、區)級30萬元;工程類項目60萬元。 (二)未納入集采目錄并且單項或者批量采購預算金額在采購限額标準以下的項目,不納入政府采購範圍,無需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履行政府采購程序。 2、公開(kāi)招标和政府采購工程相關政策及标準 (一)貨物、服務類項目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爲 200 萬元。工程類項目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國(guó)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二)使用财政性資金采購以下兩(liǎng)類工程項目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标的項目,采購人在采購此類項目時(shí),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并采用競争性談判、競争性磋商或者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1.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限額标準(60 萬元)以上、工程招标數額标準以下的項目; 2.工程招标數額标準以上,與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無關的單獨的裝修、拆除、修繕等項目。 原文鏈接: http://www.ykxs.gov.cn/govxxgk/xsq/2021-01-06/22f09fa7-c2ec-4f0b-ab08-440894d05791.html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5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100萬元。 除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外,預算單位采購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達到分散采購限額标準以上的項目,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單項采購金額達200萬元(不含2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政府采購項目,應當按照公開(kāi)招标的方式進(jìn)行。 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國(guó)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xjcgDownloadArea/xjcgDownloadAreaOthers/2865390.html?utm=sites_group_front.5741337e.0.0.2022523045da11ec9ff7373dc5a6beba 《甘肅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标準》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省、市級單位貨物和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50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100萬元以上。 縣級單位貨物和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30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60萬元以上。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采購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的,應當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kāi)招标以外采購方式的,應在采購活動開(kāi)始前,報經(jīng)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政府采購工程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國(guó)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www.ccgp-gansu.gov.cn/web/article/4028828172f923a001730418a37d1db6.html 《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2021年版)》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省和市(州)級單位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5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100萬元;縣(市)級單位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3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60萬元。各級預算單位采購貨物、服務和工程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達到采購限額标準以上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招标投标法》有關規定執行。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爲2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國(guó)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www.ccgp-jilin.gov.cn/helpFront/gotoHelpFrontList.action?articleId=146852 《黑龍江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2021年版)》 1、散采購限額标準 省本級《目錄》外貨物、服務、工程項目(品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60萬元。限額标準以上(大于等于60萬元)的,實行分散采購;限額标準以下(小于60萬元)的,由采購人按照政府采購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自行采購,提倡通過(guò)協議供貨、電子賣場、定點采購、網上競價等方式采購;市(地)、縣(市)級《目錄》外貨物、服務項目(品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應大于等于30萬元,工程項目(品目)應大于等于60萬元。 2、公開(kāi)招标限額标準 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品目)的公開(kāi)招标限額标準,省本級爲大于等于400萬元,市(地)、縣(市)級應大于等于200萬元。全省大于等于400萬元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品目),采取競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實施。 原文鏈接: http://czt.hlj.gov.cn/web/zwgk/article/ccee463405a440ee9fbbfdef2cdd8daa 《内蒙古自治區全區統一集中采購目錄及有關政策(2020年版)》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除集中采購目錄外,各單位自行采購單項或批量達到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的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政府采購貨物、服務和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自治區本級100萬元,盟市級80萬元,旗縣級60萬元。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采購金額400萬元以上的,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與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和擴建無關的單獨裝修、拆除、修繕工程,項目采購金額400萬元以上的,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 原文鏈接: http://czt.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cgml/202103/t20210330_1356294.html 《甯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2021年版)》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6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100萬元。 除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外,各單位自行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分散采購限額标準(含)以上的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超過(guò)200萬元(含)應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 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www.ccgp-ningxia.gov.cn/public/NXGPPNEW/dynamic/contents/ZCFG/content.jsp?id=3253&cid=306&sid=1 《青海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标準》 1、采購限額标準 (一)集中采購限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内年度單項或者批量省級50萬元、市州級40萬元、縣級30萬元。 (二)分散采購限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年度單項或者批量省級60萬元、市州級50萬元、縣級40萬元。 達到上述采購限額标準的項目,采購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未達到采購限額标準的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法調整的範圍,采購人無需向(xiàng)本級财政部門備案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和合同,但應按照網上商城(電子賣場)、協議定點等要求組織采購。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一)省級貨物和服務類項目,采購預算金額達到400萬元的,應當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 (二)市州級貨物和服務類項目,采購預算金額達到300萬元的,應當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 (三)縣級貨物和服務類項目,采購預算金額達到200萬元的,應當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 (四)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國(guó)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未達到上述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的,采購人可根據項目特點,依法選擇競争性磋商、競争性談判、詢價等适宜的非招标采購方式。依法審慎選擇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原文鏈接: http://www.qinghai.gov.cn/xxgk/xxgk/fd/zfwj/202011/t20201125_180008.html 《海南省省級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 1、政府采購限額标準 2020-2022年政府采購限額标準爲200萬元。除集中采購目錄項目外,采購人使用财政性資金采購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采購預算金額達到限額标準(含)以上的,應實行政府采購。 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預算金額未達到限額标準的項目,屬于非政府采購項目,由采購人按照相關預算支出管理規定和本單位内部控制采購規程組織實施。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采購預算金額達到400萬元以上(含400萬元)的,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政府采購工程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按照國(guó)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mof.hainan.gov.cn/sczt/0503/201911/c70d0fa7b60f43ba96998ae0d1e9acbe.shtml 《西藏自治區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标準》 1、分散采購限額标準 自治區本級及七地市各部門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的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招标投标法》有關規定執行。 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爲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爲80萬元以上(含80萬元)。 2、公開(kāi)招标數額标準 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單項采購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的,應當采用公開(kāi)招标方式采購。 原文鏈接: http://www.xizang.gov.cn/gjbs/xxgk/202101/t20210111_186717.html ***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 關于進(jìn)一步做好(hǎo)《必須招标的工程項目規定》和《必須招标的基 礎設施和公用事(shì)業項目範圍規定》實施工作的通知 發(fā)改辦法規〔2020〕770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fā)展改革委、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牽頭部門: 爲加強政策指導,進(jìn)一步做好(hǎo)《必須招标的工程項目規定》(***發(fā)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以下簡稱“16号令”)和《必須招标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shì)業項目範圍規定》(發(fā)改法規規〔2018〕843号,以下簡稱“843号文”)實施工作,現就(jiù)有關事(shì)項通知如下: 一、準确理解依法必須招标的工程建設項目範圍 (一)關于使用國(guó)有資金的項目。16号令第二條第(一)項中“預算資金”,是指《預算法》規定的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國(guó)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資金、社會(huì)保險基金預算資金。第(二)項中“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參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關于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理解執行,即“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duì)股東會(huì)、股東大會(huì)的決議産生重大影響的股東”;國(guó)有企業事(shì)業單位通過(guò)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néng)夠實際支配項目建設的,也屬于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項目中國(guó)有資金的比例,應當按照項目資金來源中所有國(guó)有資金之和計算。 (二)關于項目與單項采購的關系。16号令第二條至第四條及843号文第二條規定範圍的項目,其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單項采購分别達到16号令第五條規定的相應單項合同價估算标準的,該單項采購必須招标;該項目中未達到前述相應标準的單項采購,不屬于16号令規定的必須招标範疇。 (三)關于招标範圍列舉事(shì)項。依法必須招标的工程建設項目範圍和規模标準,應當嚴格執行《招标投标法》第三條和16号令、843号文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guó)務院對(duì)必須進(jìn)行招标的其他項目範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méi)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guó)務院規定依據的,對(duì)16号令第五條***款第(三)項中沒(méi)有明确列舉規定的服務事(shì)項、843号文第二條中沒(méi)有明确列舉規定的項目,不得強制要求招标。 (四)關于同一項目中的合并采購。16号令第五條規定的“同一項目中可以合并進(jìn)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到前款規定标準的,必須招标”,目的是防止發(fā)包方通過(guò)化整爲零方式規避招标。其中“同一項目中可以合并進(jìn)行”,是指根據項目實際,以及行業标準或行業慣例,符合科學(xué)性、經(jīng)濟性、可操作性要求,同一項目中适宜放在一起(qǐ)進(jìn)行采購的同類采購項目。 (五)關于總承包招标的規模标準。對(duì)于16号令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範圍内的項目,發(fā)包人依法對(duì)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全部或者部分實行總承包發(fā)包的,總承包中施工、貨物、服務等各部分的估算價中,隻要有一項達到16号令第五條規定相應标準,即施工部分估算價達到400萬元以上,或者貨物部分達到200萬元以上,或者服務部分達到100萬元以上,則整個總承包發(fā)包應當招标。 二、規範規模标準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的采購 16号令第二條至第四條及843号文第二條規定範圍的項目,其施工、貨物、服務采購的單項合同估算價未達到16号令第五條規定規模标準的,該單項采購由采購人依法自主選擇采購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幹涉;其中,涉及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定執行。國(guó)有企業可以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規模标準以下工程建設項目采購制度,推進(jìn)采購活動公開(kāi)透明。 三、嚴格執行依法必須招标制度 各地方應當嚴格執行16号令和843号文規定的範圍和規模标準,不得另行制定必須進(jìn)行招标的範圍和規模标準,也不得作出與16号令、843号文和本通知相抵觸的規定,持續深化招标投标領域“放管服”改革,努力營造良好(hǎo)市場環境。 ***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0年10月19日 2018年3月30日,***發(fā)展改革委印發(fā)《必須招标的工程項目規定》(***發(fā)展改革委令第16号),對(duì)實施18年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标範圍和規模标準規定》進(jìn)行大修改! 2018年6月6日,必須招标的工程項目再增加5類。鐵路、公路、管道(dào)、城市軌道(dào)交通等,要求必須招标。 1、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guó)有資金投資或者***融資的項目,使用國(guó)際組織或者外國(guó)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項目中可以合并進(jìn)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到前款規定标準的,必須招标。 2、不屬于上述情形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shì)業等關系社會(huì)公共利益、公衆安全的項目 (一)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néng)源等能(néng)源基礎設施項目; (二)鐵路、公路、管道(dào)、水運,以及公共航空和A1級通用機場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 (三)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通信基礎設施項目; (四)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等水利基礎設施項目; (五)城市軌道(dào)交通等城建項目。 發(fā)改委文件全文 ***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印發(fā) 《必須招标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shì)業項目範圍規定》的通知 發(fā)改法規規〔2018〕843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guó)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必須招标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shì)業項目範圍規定》已經(jīng)國(guó)務院批準,現印發(fā)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件:必須招标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shì)業項目範圍規定 ***發(fā)展改革委 2018年6月6日 必須招标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shì)業項目範圍規定 ***條 爲明确必須招标的大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shì)業項目範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招标投标法》和《必須招标的工程項目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不屬于《必須招标的工程項目規定》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情形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shì)業等關系社會(huì)公共利益、公衆安全的項目,必須招标的具體範圍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néng)源等能(néng)源基礎設施項目; (二)鐵路、公路、管道(dào)、水運,以及公共航空和A1級通用機場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 (三)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通信基礎設施項目; (四)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等水利基礎設施項目; (五)城市軌道(dào)交通等城建項目。 第三條 本規定自2018年6月6日起(qǐ)施行。 (注:藍色部分内容在新規定中被删除) 附:***發(fā)展改革委令第16号 《必須招标的工程項目規定》 ***條 爲了确定必須招标的工程項目,規範招标投标活動,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業成(chéng)本、預防腐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招标投标法》第三條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guó)有資金投資或者國(guó)家融資的項目包括: (一)使用預算資金200萬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該資金占投資額10%以上的項目; (二)使用國(guó)有企業事(shì)業單位資金,并且該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 第三條 使用國(guó)際組織或者外國(guó)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包括: (一)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kāi)發(fā)銀行等國(guó)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外國(guó)政府及其機構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第四條 不屬于本規定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情形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shì)業等關系社會(huì)公共利益、公衆安全的項目,必須招标的具體範圍由國(guó)務院發(fā)展改革部門會(huì)同國(guó)務院有關部門按照确有必要、嚴格限定的原則制訂,報國(guó)務院批準。 第五條 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範圍内的項目,其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标準之一的,必須招标: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項目中可以合并進(jìn)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到前款規定标準的,必須招标。關于調整廣西政府采購項目公開(kāi)招标數額和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的通知
《山西省2021年度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标準》